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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EO接案,以及波波連部落格和粉絲專頁的定位

2011年4月27日星期三

前幾天有個朋友問我:「波波連你講得一口好SEO,為什麼不接案」?

我從來沒說不接啊!?

我並不排斥接案,這些年來我直接或間接參與的SEO案件其實也不少,過去一年因為幫朋友賣山羊奶乳液美妝商品沒有接案,但這段時間陸陸續續還是有給廠商一些建議或是幫做這行的朋友Review案子,所以嚴格來說也不算跟這行脫節。

雖然說我不排斥接案,但也不是有案子就接,例如前一陣子台灣一家大型購物網站找我去聊天,談到他們今年想導入SEO,問我有沒興趣接他們的案子?我想了一下後來還是推辭掉了,有些跟我比較熟的朋友以為我不接案是因為我跟以前工作的公司有簽競業條款的關係,其實競業條款期限早就過了(台灣因為被競業條款約束而不能做SEO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第一個)?不過因為跟舊東家其實也沒什麼深仇大恨,所以我刻意避免跟舊東家彼此業務直接衝突,這點倒是真的。

話說回來,我對接案一事比較慎重,主要還是考慮到自己能不能真正帶給人家不一樣的價值?

自從離開之前任職的公司自行創業以來,真正體會到什麼叫「校長兼撞鐘」(不蓋你,我曾經很認真地考慮過名片上的頭銜要不要就印這個),例如網頁上的一個錯字,如果不是自己找時間去修改,不好意思,放到天荒地老也還是不會有人去動它。創業的甘苦和中間的心路歷程,不是這篇文章的重點,日後有機會再跟大家分享,我要說的重點是,由於我自己經營的是一間小到不能再小的公司,所以會用上不少人力,有人乾脆稱之為「勞力密集」的網路行銷(在這裡尤指SEO)本來就不是我的業務主軸,我從來沒有想過就SEO服務本身與市面上眾多的業者競爭(事實上也不具備跟人家競爭的條件)。所以談到SEO,我比較關注的重點會放在提供一般業者比較沒有提供的服務,除了可以觸及一些原來沒人服務的客戶外,也有機會跟現行的網站建置與網路行銷業者協同合作,彼此互補,免於惡性競爭。在這個前提之下,大型網站(這裡的大型網站指的是網頁在1,000頁以上)和英文網站的SEO是我比較有興趣的項目,除了接這類案件本身具有挑戰性,可從中獲得成就感外,主要也是國內在這方面有經驗,能夠給廠商幫助的人真的不多,而小弟我剛好是其中之一,所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若您有興趣讓小弟服務,請參考以下網址:  


順便談談我的部落格粉絲專頁的定位。

誠如前述,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打算把網路行銷,或者SEO,當作我創業主要的營業項目(要做這個乖乖待在原公司做就好,幹嘛自討苦吃跑出來創業)?我成立「波波連‧我流‧搜尋引擎行銷」部落格和facebook粉絲專頁的目的,單純只是為了回答一些人詢問我的問題(說好聽點就是公益性質),所回答的問題大部分都跟SEO相關,雖然我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好像專長不止這個(例如:測字),可是很奇怪來問我問題的多半還是集中在SEO這個領域,另外還有少部分的問題是與網站流量分析相關,這大概是因為我幾年前寫了本暢銷書的緣故吧!

對於來詢問的問題,我回覆的原則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如果我不知道如何回答的,我也會盡量幫忙找答案或轉問別人,真的無法回答的,也只能說聲抱歉!我在部落格和粉絲專頁上所記錄回答的問題,除了對於案例中相關廠商、人物名稱進行匿名處理與若干細節的更動外,基本上都是真實的,之所以會把它們記錄下來,一方面是教學相長作為日後備忘,一方面也是預備將來如果有人詢問類似的問題,可以請問問題的人直接上網參考。

因為不是以推廣業務作為主要目的,所以波波連部落格和粉絲專頁的調性不是那麼嚴肅,偶爾我也會在上頭寫些五四三的東西,也因為不用心經營,所以部落格流量、粉絲專頁的粉絲數都很少,不過我也不在乎這個,因為我很清楚當初成立它們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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